项目名称: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宁市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经海宁市财政局临[2020]1842号批准,现就海宁市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XCG-DZ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 海宁市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项目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人 |
海宁市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第三方大数据分析服务 | 项 | 1 | 160 | 海宁市医疗保障局 |
服务期限: 2020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共一个标项。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报名、注册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ref="-" target="_blank">- 14时30分
2.纸质和电子备份(U盘等形式)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2.1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纸质和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响应截止时间内未收到纸质和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联系人:史女士,电话:0573--/-;纸质和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快递寄出同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邮箱-,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快递;
快递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本单位将拒绝签收并退回纸质和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2现场递交,纸质和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递交完成后应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现场递交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22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十二、磋商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申领操作指南》:-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href="-" target="_blank">- 硖石街道 海州东路548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邮编:314400
机构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五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3--
采购人:海宁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
HXCG-DZ磋商文件完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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