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经嘉兴市财政局JM--_3号确认书批准,现就嘉兴市医疗保障局DRGs点数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购买专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嘉政采招(2019)第70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DRGs点数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购买专业化服务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 | 服务期限 |
嘉兴市医疗保障局DRGs点数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购买专业化服务 | 1 | 批 | -元/年,共-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根据实际需求,经批准后可续签壹年。 |
六、采购需求(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就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促进转型升级。DRGs点数法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借助专业实施队伍,配套专家体系和分组系统的支撑,医保等部门暂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鉴于先行试点地区均采用委托第三方进行实施,故嘉兴市医疗保障局确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点数法与DRGs的结合运用。
目前,嘉兴市有条件纳入DRG点数法支付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计132家,参保人数近408万人,每年产生住院单据55万余条,涉及住院结算明细约2亿条。
本次基本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覆盖上述13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上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结合点数法付费。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诺: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可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注: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 在上述时间内供应商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3、供应商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CA申领操作指南》:- href="-" target="_blank">-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9时30分
2、递交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
现阶段为电子交易试运行阶段,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将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一正一副)按采购文件要求,送达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室并提交给集中采购机构,完成投标签到。不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纸质备份投标文件也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2月24日9时3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室开标,供应商可派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携带笔记本电脑(可上网、有WINDOWS操作系统及安装完成CA驱动)及CA出席开标会议。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 联系电话:0573--
地点:嘉兴市中南大厦10楼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沈妍
联系电话:0573--,- 传真:0573--
地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嘉兴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3--
十五、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社保缴纳地点为嘉兴市[含五县(市)]范围内的人员,供应商只需提供本项目所涉人员社保缴纳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即可,无需再提供纸质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核实存在造假情形,监管部门将记录企业不良信用并予以公示。
集中采购机构: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2日
嘉政采招(2019)第70号嘉兴市医疗保障局DRGs点数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购买专业化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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