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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市辅平台技术开发框架技术维护服务及广州税务微门户技术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知识资产管理系统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市辅平台技术开发框架技术维护服务及广州税务微门户技术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12月05日 19: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05日 09:00至2019年12月12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30
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127、146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先生 020--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程女士 020---127、146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市辅平台技术开发框架技术维护服务及广州税务微门户技术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市辅平台技术开发框架技术维护服务及广州税务微门户技术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F0119GZ11ZC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0---127、1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蔡先生 0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程女士 020---127、14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包组一:市辅平台技术开发框架技术维护服务项目,人民币500000元;包组二:广州税务微门户技术维护服务,人民币-元;
(二)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组一:采购人现需选取1家供应商为其提供技术开发框架技术维护服务。
包组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战略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从整体上勾勒普惠税务、智慧税务蓝图的任务,它将在全国普遍构建起智慧税务生态系统。
响应这一号召,广州市税务局借助微信平台,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以简洁轻便的理念,打造智轻办公平台“微门户”,目前已上线企税沟通、知识管理、工作纪实、微通讯录和会议管理等模块,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升级微信平台的基础框架,使其更好的支持应用的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工日常维保工作,确保微门户的稳定运行。
(三)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规定的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①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②同时在投标截止日由资格审查人员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经营异常名录”中)8.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提供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书面承诺函)(二)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六)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5日 09:00至2019年12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一)如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二)如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 020---401/411 ,邮箱- 。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日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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